一、招生对象与开班时间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2016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尤其欢迎心理学、统计学、物理学、数学、计算机、医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理科、理工科及相关人文社会科学专业背景的学生报名参加。 2.招生人数:正取生50人左右,旁听生若干名。 2.开班时间:2014年7月19日至2014年7月26日。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有较大可能性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或者科研能力出色(如有高质量学术论文公开发表,丰富的科研项目经历,或者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 3.对心理学有浓厚兴趣,有志于从事心理学领域的研究工作,尤其是有志报考或保送我院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与录取 1.申请人需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4年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暑期学校申请表(附件1,点击下载:1538469484.doc) (2)本人亲笔签名的安全责任书一份(附件2,点击下载:1539509864.docx); (3)本科学习成绩单1份与总评成绩排名证明(教务部门或院系盖章); (4)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GMAT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5)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如无此项材料可以不提交)。 以上“(1)、(2)”项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3)、(4)、(5)”只需提交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主题请以“姓名+SCNU心理学暑期学校”命名,并于2014年7月1日前发至邮箱:xlxyygb@126.com,纸质版材料请于2014年7月1日前寄至: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105室研工办,邮编:510631。 2.材料审核与录取 审核录取工作由心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录取名单将于2014年7月4日前在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网站上公布(http://psy.scnu.edu.cn/)并直接通知本人(短信或电子邮件);录取同学须在2014年7月7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四、提供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为入选暑期学校的同学提供良好的教学、生活和交流条件,以及必要的图书阅览、网络检索等学习条件。暑期学校免收学费,同时免费为正取生提供学习资料、伙食补贴、往返火车硬座费用(需提供车票),免费安排住宿;旁听生只享受免收学费和学习资料费,其他费用自己负担,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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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3-6-10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