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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全国心理学学术大会-特邀报告

2013-10-30 20:46| 发布者: 惯性回忆| 查看: 2978| 评论: 0

摘要: 江光荣(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江光荣,男,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大学心理辅导专业,师从著名心理辅导专家林孟平教授。现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教育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 ...
江光荣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江光荣,男,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大学心理辅导专业,师从著名心理辅导专家林孟平教授。现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教育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与心理咨询分会上任会长,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治疗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人本心理咨询与治疗学组组长。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临床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学校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近年取得较大进展的研究主题主要有:(1)中国中小学学生辅导模式研究,在系统研究美国和台湾、香港的学校辅导模式基础上,根据中国学校独特的班级制度和学校实际情况,提出“班级为本”的学校辅导模式,并对其理论基础进行了系统研究。(2)心理求助行为研究,针对心理求助率低这一世界性现象,探求其原因。提出心理求助的“阶段 -- 决策模型”,并进行了初步验证。(3)心理咨询与治疗过程研究,主要集中于咨询会谈过程中影响效果的因素探索,提出咨询会谈深度的一个三维模型并进行了验证。(4)大学生自杀的心理解剖学研究,采用心理解剖学研究方法,深入探讨大学生自杀的真实原因,对大学生自杀的原因、类型、及自杀前的现象学状态得到了一系列原创性的发现。(5)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研究。对青少年尤其是中学生阶段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并获得了一系列初步结果。
 
青少年自伤的分类理论及其检验
江光荣
临床心理学领域中的自我伤害行为(下文简称自伤)是指个体在没有明确自杀意图的情况下,故意、重复地改变或伤害自己的身体组织,这种行为不被社会所认可,且不具致死性或致死性较低。自伤行为与很多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相关,并且自伤者的自杀风险远高于普通人群。自伤行为的本质是一种适应不良的应对方式,核心问题是情绪管理障碍。早期创伤经验、情绪管理障碍、冲动性和某些生物学因素被认为是影响自伤的重要因素。
青少年是自伤的高发群体,国内流行学调查发现普通初高中生中的自伤发生率超过40%。在我们前期对青少年自伤行为研究中发现这样一些现象:(1)从临床自伤案例的观察看,不同青少年的自伤有着非常不同的外在表现;(2)对自伤影响因素的研究发现,复合因素对自伤的解释力较高,而单一因素的解释力比较有限,我们怀疑原因之一是自伤群体内部可能存在不同的亚类,不同亚类背后有着不同的影响因素,使得对某一亚类群体有效的影响因素的解释力被其他亚类所稀释;(3)自伤的发展有自愈现象,青少年、青年、成年人的自伤率依次递减,多数青少年的自伤行为会随着发展的成熟而自行消失。由此,我们推断青少年自伤行为背后可能是一种内在异质的结构,自伤行为可能存在不同的类别。要解决自伤可能存在异质性的问题,需要对自伤群体进行分类研究。从临床干预的角度说,分类是提高同质性的手段,在临床实践中可以提高干预的有效性。
根据自伤发生率随年龄阶段的依次递减现象,结合青春期特殊的发展阶段,我们提出了两类自伤的理论。一类称之为发展性自伤行为,自伤的发生是外在环境压力遭遇青春期的特殊发展阶段的结果,是一种“常性危机”,随着个体步入成年、情绪和认知神经系统发展成熟,自伤将会自行消失。另一类称之为病理性自伤,是一种存在生理基础的心理病理问题,自伤的发生是由于对特定刺激(尤其是社会性刺激)有敏感性反应,由于存在生理基础,这类自伤者步入成年后更容易出现心理病理问题。该理论认为,这两类自伤可能存在差异的特征性指标包括:早期创伤经验、父母教养方式、情绪反应性、情绪调节困难、冲动性、与学业成绩和人际关系有关的社会功能、临床症状等指标。从发生率看,发展性自伤由于与青春期特殊的发展阶段有关,自伤率应明显高于病理性自伤率。
我们随后对两类自伤的理论用多种不同方法进行了检验。第一种方法是Taxometric分析法。该方法通过行为的外显测量指标,用统计方法计算外显指标背后的潜在结构是单维的连续变量,还是间断的分类变量,来确定群体中是否存在有本质差异的异质性群体,尤其适用于区分两类群体。以普通初高中、工读学校和少管所共1343名青少年为样本,该样本是包含了青少年自伤发生的所有可能性的混合样本,其中自伤者574名,占42.74%。Taxometric分析法的三个不同程序(MAXEIG、MAMBAC和L-Model)的综合结果支持青少年自伤存在两个类别的假设。
Taxometric分析法能是否存在两个本质不同的自伤类别,但无法进一步说明两组在哪些特征上存在差异,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采用了另一种潜在结构分类方法——潜在剖面图分析 (Latent Profile Analysis, LPA),进一步验证青少年自伤行为的类别假设。并且,由于LPA的分类不受类别数量的限制,其结果能够进一步辅证Taxometric的结果。以有自伤行为的574名青少年为样本,我们分别进行了两个LPA的分析,第一个采用自伤测量的17个条目,第二个采用包括自伤在内的其他特征性指标,包括:早期创伤经验、父母教养态度、父母管教方式、情绪反应性和情绪调节困难,共6个指标。两个LPA的结果均能且仅能分出两个类别,从分类准确率指标看,两个LPA结果均完全支持两个类别的假设。
为检验三种分类方法之间的一致性,对Taxometric分析法和两个LPA分析的结果求相关,三种方法分类的相关程度在0.86-0.87之间,表明三种方法有较高的分类一致性。总体来看,病理性自伤在全体自伤群体中的比例在为5%-8%之间,发展性自伤占全体自伤群体的90%以上。
根据分类理论的假设,我们对无自伤、发展性自伤和病理性自伤青少年在早期经验(病因因素)、情绪反应性和情绪调节困难(个体易感性),和焦虑、抑郁、BPD(临床症状)等几个特征性指标上进行差异性检验,结果均发现病理性自伤青少年较之发展性自伤和无自伤组有显著差异。
进一步检验分类理论提出的区分两类自伤发生的核心特征:对社会性线索的反应偏向和反应敏感性。我们采用面孔表情识别实验范式检验两类自伤组和对照组对正负性面孔表情反应的准确率、反应时,以及对中性面孔表情的反应偏向。结果显示三组被试在以上三个指标上均不存在组间差异。我们认为,这一结果一方面可能与实验范式的选取有关。面孔表情识别范式是研究BPD反应敏感性最常用的实验范式,但来自BPD的研究结果非常不一致,可能反映了该实验范式对于检验反应敏感性的测量信度存在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与两类群体自伤发生的核心差异的假设不成立有关。
综上所述,分类结果和自我报告的特征性指标均支持两类自伤的理论:青少年自伤行为内在结构上存在两个不同的类别,这两个类别之间不仅仅是在发生程度上的量的差异,而是存在质的不同。未来对自伤的研究与治疗应区分两类不同的自伤。但区分两类自伤发生的核心特征还有待进一步的检验。
 
 
附件:    江光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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